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範本公司董事會每年應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每年應依據辦法之評估程序及評估指標執行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
評估類型 | 評分標準 | 評分結果 |
|---|---|---|
董事會績效評估 |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 評分結果4.91分。 董事會績效整體評估結果介於5分「非常同意」與4分「同意」之間,顯示董事會運作情形良好,董事會有善盡指導及監督公司策略、重大業務及風險管理,符合公司治理之精神。 |
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 | ●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 董事職責認知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 內部控制 | 評分結果4.98分。 董事會成員績效整體評估結果介於5分「非常同意」與4分「同意」之間,顯示本公司董事對於各項指標運作之效率與效果均有正面之評價。 |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 ●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 內部控制 | 評分結果5分。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整體評估結果為5分「非常同意」,顯示本公司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優良,對於相關法令遵循、風險控制,均能發揮職權功能,克盡委員督導之職責。 |
